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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委员,是当时被捕的部。我被安庭。
  他们对我当然是小心防备的,庭的时候把我的手铐在背后。因为我直就没有鞋,记得还是丹临时找来监狱清洁的女工,让她脱了木屐给我套庭前我就直在准备,已经的把手背在身后比划过很多次了。政府的诉讼律师读完了起诉书,控我直在用极蛊惑的文字煽针对政府的力行。然后又读了我签过字的那些供词当作据。等他们弄完了以后我浅浅的笑,用已经扭转到身侧的两手握紧了衣襟,拼尽全力往后方狠狠的扯。
  我那对襟短衣的个纽扣就飞到空去了。
  我低看看||新|||找|回|--- 2ü2ü2ü丶ㄈòМ自己的脯,说:「尊敬的官先,你想看看他们是怎幺收集据的吗?」
  倒霉的政府当的另个错误是那他们允许记者旁听审判,允许他们携带相机在开始的分钟和结束以后拍摄新闻相片。当然那是为了宣传场客观正的审判了。阵短暂的沉寂,许多冲到了官的子和我的身体之间,然后是闪灯的
  文静瘦弱的年轻女孩,因为正垂而显得柔顺的睛,从右肩翻折往纠缠在肋间的衣衫,赤脯,还有面杂深刻的烙痕。这张新闻照片被刊登在蔓昂各报纸的,都被放得非常的
  然后就得有警察方面的官员些声明,还有庭的声明,政府层的声明,媒体的冷嘲热讽,街巷尾的议论……那场审判刚开始就结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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